(古晋31日讯)父亲因没有经济能力购买新手机,15岁少年竟用砖头蓄意致伤父亲,因此而被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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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被告为15岁少年,今日在庭上承认他的行为。由于他未满18岁,因此法庭需要在听取福利部的身世报告后才可作出相关判决。

推事祖百达也批准被告以3000令吉和父亲或母亲为担保人。

15岁被告被控于2023年8月6日,约早上11时,在青草路一带的住家,蓄意致伤51岁父亲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24条文,并可与第326A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1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头受伤父报警

案情显示,被告在案发时向父亲表示他的手机被偷,要求父亲买台新手机给他。惟父亲表示他没有经济能力购买新手机。

被告不满父亲的回答,突然拿着红砖块丢向父亲,导致父亲头部的右边受伤。

由于担心本身的安全,父亲选择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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