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一位姓丁的女士在某网站上发布了自己的出租信息,却遭遇了一场惊人的骗局,不仅未能成功出租房子,还损失近30万元(约19.6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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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的始作俑者是三名涉案的犯罪分子,分别是徐某、陈某、颜某。这三人在2022年1月至6月期间前往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金三角经济特区,加入了一个名为“快达公司”的电信网络诈骗窝点。徐某担任业务组长,而陈某和颜某则担任业务员的职务。他们使用“快达公司”提供的微信号,以租房为名在网络上添加中国境内的潜在受害人,然后诱骗这些受害人向虚假的投资网站投资,从而骗取了他们的财产。
在这一过程中,被告人徐某、陈某等人使用上述手段成功骗取了一位叫丁的受害人近30万元人民币。经过建邺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最终追回了8万元人民币的被骗资金,而徐某、陈某和颜某分别被判处不等刑期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