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诗巫27日讯)保险代理千万诈骗案,涉案的温姓男子今日被控三项唆使他人诈骗之控状,被告否认有罪后,被谕令签保外出,且每个月须到邻近的警署报到及其国际护照被扣押。
涉唆使他人诈骗
据了解,在这起保险代理诈骗案中,警方目前还在收集和整顿相关的资料。因此,警方今日仅向法庭注册三项对温氏的提控,相信日后将会陆续向法庭注册相关的案件。
据悉,另名涉案的40岁郭姓女子目前身在美国,法庭今日也发出逮捕令。警方也将寻求国际刑警的协助。
今日在此间法庭被提控温晋雄(译音),现年44岁,住址在古晋。今日在此间法庭面对三项控状中,受害者有2人,涉及款项3万令吉。
被告分别被控于今年3月、4月和5月在巴拉路16巷的C.H Voon Agency处,与一名40岁的女子郭柯英(译音)达成共识,说服2名受害者,即58岁的男子郑成永(译音)和56岁的郑树严(译音)购买Syarikat Insurans Tokio Marine的投资保单,而事实上那份保单是不存在的。
被告说服2名受害者将款项汇入大众银行的一个户口,而该户口名字为C.H Voon Agency,持有人是被告和郭姓女子。2名受害者三次分别汇入1万令吉,因此共汇了3万令吉到该户口。
因为被告在三次说服2名受害者购买不存在的保单,因此被控三项皆抵触刑事法典109条文(唆使),并可在同一法典420条文(诈骗)下被判刑的控状。
在刑事法典420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不少过1年和不超过7年,另可施以鞭笞和罚款。
被告否认有罪后,被谕令须以1万令吉口头担保,2名担保人,及每项控状须3000令吉的定期存款,以签保外出。此外,被告每个月须到邻近的警署报到及其国际护照被法庭扣押。
案件将定于11月4日再过堂。
陪同温男出庭
家属用手机拍记者
陪同被告温氏出庭的一名家属不断的用手机拍摄在法庭采访的记者。
是名被提控的温氏,于今年9月9日在古晋被捕后,被带回诗巫,并2次被带往法庭申请还押,扣押期满后被签保外出,并于今日在此间推事庭面对三项诈骗控状。
陪同被告出现在法庭一名家属见记者手拿相机,她也拿起手机反拍现场采访的记者。起初,看到是名家属频频假装听电话的方式来拍记者,相信被发现后,就以其他的方式来拍。
较后,记者也看到是名家属也拿着手机去询问被提控的温姓男子及其代表律师。
有关保险代理诈骗一案被揭发后,于今年8月底开始陆续有受害者分别到诗巫中央警署、南兰律警署、新珠山警署及诗巫再也警署报案。
截止9月11日为止,警方已接获84宗的投报案件,受害者人数达163人,警方收集到的有关款项达45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