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诗巫20日讯)2022年在查玛路一荒废屋子发生的命案,被控谋杀的印尼籍男子,今在修改后的误杀罪控下表示认罪,高庭法官黄祥忠谕令此案将于11月16日下判。
此案原本订于2024年1月8日至12日进入聆审程序,唯副检察司马克肯尼斯今向法庭表示,经重新评估此案案情后,检控方同意修改被告所面对的谋杀罪控,并给予选择性控状,即抵触刑事法典304(A)条文,疏忽致死他人罪控。
所给予的选择性控状指,67岁的印尼籍被告玛瑞乌斯基力,于2022年8月2日下午1时在查玛路处疏忽致死一名当时年龄为46岁的男子萨威玛拉。
此举抵触刑事法典304(A)条文,疏忽致死罪控。在该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坐牢高达30年,另可加以罚款。
法庭也向被告表示,若被告在控方给予的选择性控状下认罪,此案件该不会继续听审,也就是说不会再传召任何证人,法庭将依据他承认的罪行而作出判决,并根据该条文将可能判处最高高达30年的监禁,以及可另加以罚款。
法庭也指,若被告在选择性控状下表示认罪,被告只能对判决进行上诉,而不能对其所定的罪行而进行上诉。
被告在其辩护律师的解释下后,向法庭表示在选择性罪控,即疏忽致死他人的罪控下表示认罪。
案情指,原告于案发当天下午4时30分在查玛路一荒废的屋子中发现了一具男尸体,于是向警方报案。
被告被3人攻击辱骂
当天下午5时,一名中年男子,也就是此案的被告向中央警署自首。警方在扣查被告时也发现其头部和手臂有受伤,较后也将被告送往诗巫医院进行治疗和检查。
负责治疗被告的医生郭氏指出,被告的枕部有撕裂伤和伴有软组织损伤,并指被告的伤大约在当天下午12时被他人袭击而导致。
被告在接受调查时向警方透露,案发当天早上已与死者同在一个屋里,约早上10时死者指被告偷了他(死者)的炊具,并辱骂和威胁要杀死被告。
大约一个小时后,另外两名男子分别成为哈里和艾毕也来到该屋里,死者、被告和该两名男子也在该屋里一起喝酒。
后来,死者和该两名男子走向被告,并对被告进行攻击,导致被告的头部和手臂受伤。较后,死者继续对被告进行辱骂和威胁。
被告拾起附近的一块模板朝着死者头部挥去,导致死者倒下并失去知觉。根据被告的说法,他是因为一种强烈而突发起来的挑衅行为,以及作出防卫反应而作出这样的行举。
根据解剖报告指,死者死因是因为头部受到钝器创造造成头部损伤;而证人在听审期间供证时也指,导致死者知名伤口的损伤模式是“矩形表面”,而证物(被告用以袭击的木板),是能够造成死者头部的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