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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巫18日讯)男子持木棍刑事恐吓同住屋檐下的父亲,今认罪后被判入狱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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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为27岁的莫哈末恩旺,他被控于今年10月15日上午8时45分,在敦阿旺哈志奥本路处,刑事恐吓一名59岁的男子,也就是被告的亲生父亲。

被告此举被控抵触刑事法典506条文,刑事恐吓他人罪控。在该条文下,抵触者可被判处坐牢高达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情指,案发当天原告听到楼上有吵闹声,于是上楼查看时发现其儿子(被告)在房间内砸东西。

原告马上叫被告停止,并走出房间,惟被告手上持着木棍并对原告出言恐吓。原告觉得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受到威胁,于是报警求助。

被告对上述的罪控表示认罪后,被判罚款2000令吉。基于他没有缴付罚金,因此须坐牢3个月替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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