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被押出庭时摄。

(古晋211日讯)于2020年以利器捅死友人的男子今在高庭承认罪行,被判监禁30年和鞭刑12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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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被告为28岁的莫希,被控于2020年2月17日,约凌晨4时,在石角廉价屋一带的某咖啡店前,谋杀当时37岁的友人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监禁不少于30年和不超过40年以及鞭刑不少于12下。

被告今日在古晋高庭选择认罪,负责此案的高庭法官哈兹判他监禁30年和鞭刑12下。

据悉,在案发时,死者骑着摩托车到石角廉价屋第二期的某咖啡店与被告碰面。2人较后共乘摩托车到石角新市镇。

死者骑着摩托车离开5尺远时,被告忽然拿起刀子,直接捅向死者背部。身受重伤逃到五脚基的死者倒下,背部和腹部的伤口出血不止,而被告得逞后,便跑到不远处,驾车离开现场。

被告在涉案后,逃到友人住家窝藏,惟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警方在接获情报后,火速赶到现场,成功逮捕被告。

警方在现场取获1台手机、1把钥匙、帽子和鞋子以及停放在屋前的国产威华轿车。

经过警方了解,怀疑被告是因不满死者曾经砸破轿车玻璃,所以怀恨在心,一时愤怒捅向死者。死者与被告是相识的,死者生前拥有10项案底,而被告则有着4宗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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