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都鲁9日讯)涉嫌性侵孙女的伊班籍老翁今遭地庭法官谕令于2024年2月1日和2日出庭接受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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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67年被告格拉央是民美路32哩1长屋的屋长。
控状显示,于2022年的某天,晚上8时,在该长屋1单位的客厅中,被告涉嫌触摸13岁孙女胸部,而违反2017年性侵儿童犯罪法令14(a)条文,一旦罪成,可在此法令14条文下定罪,并与第16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被告可面对监禁达20年和鞭刑,及在附加刑罚下,可被判入狱不超过5年和鞭笞不少于2下。
被告亦被控于上述同样时间和地点,涉嫌性侵同一名少女,而违反刑事法典376B(1)条文。此条文刑罚是监禁不少于10年及不超过30年,以及鞭笞。
另外,于2022年某天,下午4时,被告涉嫌在相同地点触摸13岁孙女胸部,而违反2017年性侵儿童犯罪法令14(a)条文,一旦罪成,可在此法令14条文下定罪,并与第16条文同读。
此外,被告也涉嫌于上述相同时间和地点,性侵其孙女,而抵触刑事法典376B(1)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