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曾担任某县市卫生局长的郑姓医师,在卸任后开设了一家诊所,却与谢姓女员工私下保持了长达5年的不伦关系。去年3月,郑男向妻子坦白了自己的出轨行为,并私下支付了120万元作为赔偿。然而,妻子对此感到非常愤怒,认为自己的配偶权受到侵害,并坚持要求谢女支付100万元的赔偿。此案经过上诉,法院的二审判决最近出炉,仍然要求谢女支付35万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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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院的判决书,郑姓医师之前曾担任某县市卫生局长,卸任后转行经营内科诊所,并雇佣了曾经教导过的谢姓女学生来工作。然而,自2017年起,两人陷入了一段不伦恋情,多次会面、外出旅行,甚至在诊所和住处发生了近200次的性行为。

去年3月,郑男与谢女因争执而感情恶化,谢女愤然离职。事后,郑男向妻子坦白了自己的出轨行为,并支付了120万元作为赔偿,希望能够得到原谅。然而,郑妻阅读了两人的淫秽对话后感到非常震惊,无法原谅谢女,因此决定将其告上法院。

谢女在法庭上大声辩护,声称郑男滥用职权迫使她发生性关系,而且是一位常犯不伦关系的罪犯,因此应该承担九成的责任。她还指出,郑妻已经获得了120万元的赔偿,等同于对侵害配偶权的赔偿。

然而,法官审查了两人的对话内容后发现,他们互相传递了一些含有淫秽字眼的信息,例如「我都是真心真意的跟着你」、「怎么亲怎么吸都可了」、「做爱做到饱」、「有甚么好不积极,我也很享受,你动我享受,你做我享受,你爽我也爽,这样就好」等。此外,还列出了一份详细的「做爱时程表」。

法官还指出,郑妻并没有向郑男提起索赔诉讼,而且银行记录并没有显示她获得了120万元的赔偿。因此,法院认为谢女不能免除赔偿责任,但鉴于她的薪水仅为2万元左右,因此判决她支付35万元的赔偿。

谢女对此判决不满,并提出上诉,主张自己还有3个未成年子女需要扶养,支付35万元的赔偿对她来说是巨大的负担。然而,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在二审中维持了一审的判决,认定谢女侵害了郑妻的配偶权,并驳回了上诉,最终判决要求她支付35万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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