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被告获判无罪释放后,在庭外与律师合照。(图取自今日自由大马)

(槟城3日讯)18岁印裔青年被霸凌致死案,高庭法官宣判5名被告无罪,当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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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由今日大马》报导,法官拉兹哈密今早在槟城高庭,作出上述判决。

5名被告分别是s.哥宾纳(30岁)、J.拉哥苏丹(22岁)、S.葛古兰(22岁)及另2名当年未成年的男子。

根据控状,以上5人被控于2017年9月6日晚上11时至午夜期间,在武吉牛汝莪区的大红花路邻里公园内,谋杀18岁印裔男子纳温。

5人也被控于当晚,在武吉牛汝莪区卡巴星学习中心附近,对纳温的朋友T.普列文进行严重攻击。

据报导,纳温遭到殴打后,被宣布脑死,在几天后身亡。

有关案件经过多次推迟后,于2021年5约3日才开始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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