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诗巫2日讯)未获得批准下,私自闯入一宗教学校,男子今在法庭被控刑事侵入,认罪后被判1个月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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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被告为42岁的旺阿都拉吉,他被控于2023年9月27日早上8时在刑事侵入一宗教学校。
被告此举抵触刑事法典447条文,刑事侵入罪控。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6个月,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情指,2023年9月26日晚上9时,该校两名学生的父亲(被告),在没有获得批准之下,刑事侵入一宗教学校,使用学校的厕所及拿学校的食物。
在2023年9月27日中午12时,被告向原告透露,想把孩子从学校带出来。但原告向被告解说,没有适当的理由,学生是不能离开宗教学校,唯被告突然大怒。
原告向警方报案,警方在该所学校的范围内逮捕到被告。
被告对上述罪控认罪后,被判罚款1500令吉。惟他没有缴付罚金,因此须坐牢1个月替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