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9日讯)因榴梿起争执,男子破坏他人的摩托而被判罚款1500令吉或以监禁3个月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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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被告为58岁的阿力斯,被控于2023年9月7日,约凌晨4时30分,在甘榜本沙一带的榴梿果园,蓄意破坏他人的摩托而抵触刑事法典427条文。

另外,他也因刑事恐吓要致伤同1名受害者而抵触刑事法典506条文。惟,他不承认此罪行。

推事批准被告以2000令吉和1名本地人保外候审。案件将在11月7日再过堂。

案情显示,受害人在案发时正在果园等榴梿掉落。而被告突然出现,还拿走受害人所收集到的榴梿,并声称要卖有关的榴梿。

被告还从车里拿出弯刀,恐吓要致伤受害者。同时,被告还破坏对方的摩托,造成约800令吉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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