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闽25日讯 – 马来西亚检疫隔离服务局于上周(9月19日)在纳闽汽车渡轮码头扣查来自汶莱的20粒榴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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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该局总监纳兹鲁表示,有关旅客在没有任何有效进口许可证的情况之下,携带有关水果企图进入纳闽。

此案将根据2011年马来西亚检疫和检验服务法(第728法令)第11(1)条文进行调查;一旦定罪可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6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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