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蔡姓男子不满未成年女友要分手,将2人性爱影片上传到Instagram帐号被判刑1年2月,他不甘入狱,报到前传简讯恐吓对方,又依恐吓危害安全罪起诉;台北地院审理,法官判蔡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3万元台币。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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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与前女友交往时曾拍下2人的数段性爱影片。2019年10月二人分手,他将前女友为他口交的影片上传至IG的限时动态供人观览,2020年6月,士林地院依拍摄少年为性交行为之电子讯号罪判蔡有期徒刑1年2月确定。

检方传唤蔡2020年9月16日入监执行,他不甘心入狱,再在IG帐号发布「你不让我好过,我也不会让你好过」的限时动态文字恫吓前女友,被害人在住处浏览发现,报警处理,检方依恐吓罪起诉蔡,蔡认罪。

法官认为,蔡与前女友有纠纷不思理性处理,造成前女友心生畏惧,不过,他犯后坦承犯行,考量他从事水电工作、审酌素行、犯罪动机等,判蔡拘役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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