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晋22日讯)1名男子李某因两年前在公共场所制造骚乱和危害公共安全,被判罚款600令吉或监禁两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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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被告为65岁的李某,与另1名被告张某,被控于2021年7月19日,约下午2时30分,在督兰达花园一带的一家商店前制造骚乱。
他们此举抵触刑事法典160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判监禁6个月或罚款最高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因张某分享了有争议的视频,随后被不满的李某找到,要求解释视频内容。在他们面对面交锋期间,发生了挑衅事件,导致了肢体冲突。
案件中的张某不认罪,将在10月4日再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