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35岁的韩国女性在3月份,在京畿道龙仁市的一个电车站内,持刀袭击了乘客,导致包括一名60多岁妇人在内的3人受伤。在袭击过程中,她还伤害了受害者的大腿和脸部。然而,令她失控的原因竟然是因为听到对方称呼她为“大妈”(아줌마),这导致她当场拔出生鱼片刀进行袭击。在一审庭审中,法院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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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韩国首尔新闻报道,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第15单独庭的法官于21日对这位35岁的女性被告金某判刑8年,并没收了她之前被扣押的2把菜刀、1把生鱼片刀和1把美工刀。这些刀具是她在犯罪当天和前一天分批购买的。

报道指出,金某在3月3日下午5时44分左右,在龙仁市水枝区竹田站附近的一辆行驶中的电车内与一名60多岁的受害妇人A某发生争执。根据金某在法庭审理中的陈述,当被问及她为何感到冤枉时,她回答说:“阿姨让我把(手机)音量调小一点,我就说‘我才不是大妈’,结果对方好像又说了几句,所以我就用了生鱼片刀。”

当时,金某还说:“说实话,我对阿姨感到很不高兴,又怕别人来制止我。”她还承认:“当时我和一名大叔发生了冲突,他想要打我。”她表示:“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是那么坏的人。”

然而,法官在审判中表示,被告曾向调查机关坦承“携带武器的目的就是为了如果有人挑弄是非时可以拿出来挥舞”。这种经过策划的犯罪行为,以及毫不犹豫地进行残酷袭击,表明犯罪性质极为恶劣。此外,被告曾因类似罪名被判有罪,但在缓刑期内再次犯罪,这表明被告没有反省,并存在再犯的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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