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7岁外劳利用工作之便非法放贷给同事及其他厂工,结果于昨日遭到警方逮捕。

(槟城15日讯)一名27岁外劳利用工作之便非法放贷给同事及其他厂工,结果于昨日遭到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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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西南县商业罪案调查组于昨日,在峇央峇鲁玛苏丽第7巷一间屋子,逮捕该名外劳。

根据警方初步调查,嫌犯于2014年入境大马工作,并在槟城某工厂任职操作员。

嫌犯于去年开始,涉嫌进行非法放贷活动,借钱给在峇六拜一带上班的工厂员工。

警方援引1951年借贷法令第5(2)条文,调查此案。嫌犯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罚款不少于25万令吉或不超过100万令吉,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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