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都鲁12日讯)45岁男子涉嫌贩运大麻,今被谕令于今年11月21日至23日在高庭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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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此案也定于今年10月26日进行审前覆核。

被告大卫吉迪恩乃涉嫌与一名同伴有共同意图于今年4月10日,中午12时30分,在敦拉惹路的邮政局处,涉嫌贩运1000.1克大麻,而违反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39B(1)(a)条文。

一旦罪成,被告可在该法令39B(2)条文下面对死刑或终身监禁。倘若刑罚非死刑,则犯者须另面对不少于15下鞭打。

其32岁方丹阿纳佐尼已于本月5日在高庭过堂。届时,2人将同堂接受审讯。同时,基于案情严重性,被告在审讯期间被拒绝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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