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9日讯) 40岁本地女子因无娱乐执照进行音乐表演,被提控上庭。女子当庭认罪,罚款3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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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县警区面子书贴文指出,一名40岁本地女子因在东北县地区,无娱乐执照进行音乐表演,而遭到取缔,并在9月8日被提控上乔治市法庭。

贴文指,该女子抵触1998年娱乐及娱乐场所法令第6(1)(a)(无合法执照)条文下被控。

该名女子在庭上俯首认罪,被判罚3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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