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伤两学院生的3名被告,各面对36年监禁以及10下鞭笞刑罚。

 

(本报古晋20日讯)去年轰动一时的冷血砍人案件,3名被告今日终面对判决,各判处监禁36年以及鞭笞10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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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被告分别为23岁的第一被告莫兰萨兰蓝、23岁的第二被告莫苏克马鲁尼赞阿德曼,以及34岁第三被告莫哈末法迪拉家加米尔。

狂砍2学院生

他们被控于去年4月6日大约傍晚6时,因被两名19岁学院生撞破欲偷窃摩托车,记恨追击至学院外的保安亭处,并以巴冷刀狂砍该两名学院生,整个案发过程被亭内的闭路电视拍个正着,脸部轮廓清楚显示出干案者的样貌,警方在逮捕3名被告后,以刑事法典326条文把他们提控上庭。

3名被告终在今日被判刑。在一名受害者为一项控状下,3名被告皆被判每项控状18年监禁以及5下鞭笞刑罚。

基于刑期分开执行,因此3名被告各面对监禁36年以及鞭笞10下。

辩护律师阿瞻特鲁丁表示,他会针对此刑罚争取上诉高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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