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美里3日讯)砂拉越人的砂拉越(S4S)发言人陈宏祥表示,S4S当年除了提交30万砂人签名名册,提出10项诉求外,也附上一则要砂拉越政府在砂立法议会增加和通过一则“公投法案”,进一步在立法地位,巩固砂拉越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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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S4S提出以上附加诉求,是防范于未然,即便砂拉越政府成功将所有原属于砂拉越人权益都拿回来了,但依据民主制度,下届联邦政府若换了人,一旦西马政党掌握超过3分之2的国席,他们便可在国会通过,将一切原属于砂拉越权益和自治主权夺回。
有鉴于此,除了10项砂人诉求外,附加敦促砂拉越执政政府落实公投法案,最重要目的就是要确保原本属于砂拉越自治主权和资源权益,西马政党若想要夺回或进一步剥夺,不能通过国会修法夺回,而须透过砂拉越人民公投决定。
但是,要进一步捍卫砂拉越权益的“公投法案”第一步,是必备步骤,便是砂拉越执政政府必须要在立法议会里提呈和通过。
伊刑法二读通过
他续称,很多人对此抱持“悲观”心态,认为即使砂政府立法通过公投法案,西马政府不会让步。他表示,这种心态是否与之前伊斯兰党执政的吉打和吉兰丹州,在州议会通过的355伊刑法案,当时全国非穆斯林国人都认为,伊刑法不可能在国会通过。但如今355伊刑法已经在国会二读通过。如今只待一个“合适”时机全面落实。
他进一步说,如果砂拉越政府不去砂立法议会里推动落实“公投法案”,进一步捍卫砂人权益的公投法,是不可能凭空出现,到时砂人只能继续任由西马政摆布,砂资源继续任由他们侵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