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发生一起男子提告的事件,他在前年收到一位第三者发来的脸书私信,内容包括31张妻子与其他男人亲密合照。这才使他震惊地发现妻子外遇的事实。这些照片是第三者主动传给他的,而第三者声称自己也是不知情的第三者。他甚至透露了最后一次做爱的时间。由于对此感到愤怒,这名男子决定提起诉讼,要求第三者赔偿。台北地方法院判决第三者应支付20万元台币的赔偿金,但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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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男子在诉讼中主张,他与妻子已经结婚多年,但在2021年9月,他突然收到了第三者的脸书私信。这些私信包含了31张照片,显示妻子与第三者亲吻、贴脸、拥抱以及一起旅游的场景。第三者在私信中表示,“当初是她(妻子)来找我的,并告诉我她已经离婚了”,还称自己也是不知情的第三者。此外,第三者还透露了两人最后一次见面的时间,以及他们一起去旅馆“做”了一次。

男子指出,他通过这些信息才得知妻子外遇的情况。在三人事后见面时,第三者还要求他不要干涉两人的关系。最终,男子和妻子离婚。他要求第三者支付100万元台币作为精神慰抚金。然而,第三者仅以书面形式表示侵权时效已过,要求减少赔偿金额。

台北地方法院根据对话记录和照片等证据认定,女方和第三者确实存在不正当的交往关系。同时,第三者没有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说法。法院考虑了双方的身份和侵权情况,判决第三者应支付20万元台币的赔偿金。不过,这个判决可以被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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