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前童星王欣逸在2016年因为帮朋友出气,与同伙林泓嵘持西瓜刀和球棒痛殴一名曲姓少年致其死亡,被判刑17年。由于王欣逸逃亡并未上诉,刑期已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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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高等检察署采取行动,不仅将他列为通缉对象,还在网络上发布了王欣逸的「通缉正面照片」和通缉资料。根据通缉资料,王欣逸自2021年8月25日起被通缉,罪行涉嫌「妨害自由、杀人」。

王欣逸在童星时期入行,年仅7岁即参演大爱剧场作品,随后在多部偶像剧中饰演男星的童年角色,其中以2003年的《海豚湾恋人》中童年「达达」一角走红。他以出色的演技,尤其是能在三秒内表现深刻的眼泪,深深地印在人们心中。他甚至在13岁时入围金钟奖,然而随着年龄增长,竟卷入帮派犯罪。

王欣逸与一名陈姓女子关系密切,2016年他们一同为了寻仇而攻击当时年仅14岁的曲姓少年,短短20秒内进行密集且猛烈的武力袭击。这导致曲姓少年背部出现两处超过10公分的严重创伤,且伴随大量气血胸部和颅骨骨折、颅内出血以及腹腔内大量出血等严重伤害。

曲姓少年在当晚10时37分送医,虽然在送医前经过紧急救治恢复了生命体征,但仍处于严重昏迷状态。最终,由于中枢神经性休克和呼吸性休克,曲姓少年在隔年的1月14日去世。

王欣逸于2020年被台湾高等法院判处17年刑期,罪名为成年人故意与少年合谋犯下杀人罪。由于他逃亡且未上诉,判决已生效,他目前处于通缉状态。台湾高等检察署官方网站上也公布了王欣逸的「通缉正面照片」和通缉信息,显示他于2021年8月25日被列为通缉对象,罪名为「妨害自由、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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