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9日讯)一名中国广州女子面对机场贩毒案开审,副检察司指毒品是从被告的行李箱底层搜获,控方7名证人将逐一加以指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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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郑金薇(译音,27岁),被控于2014年7月6日晚上11时25分,在亚庇国际机场第二终站,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
被告由受委律师利苏安波汉与南星代为辩护,来自布城关税局副检察司古赛玛主控,控方将传召7名证人供证。
副检察司古赛玛在开审陈词中指出,被告是乘搭从香港飞抵亚庇的一架班机,在提取行李后,受到关税局人员要求下,打开其行李,而在底层暗格内搜获有关毒品。
她说,控方证人将在毒品法令第37(a)及37(da)条文下,一一作出指证被告的罪行。
控方首、二证人为政府化验师,供述化验毒品及证人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