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 警方证实针对伊斯兰党主席丹斯里哈迪阿旺在新邦二南竞选活动中所发表争议性言论,援引2项法律条文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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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吉安曼刑事调查部总监拿督斯里苏海利在记者会上表示,警方已通知哈迪阿旺,目前正等待对方安排时间到警局录取口供,以协助调查案件。

他说,警方目前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4(1)条文及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对案件进行调查。

哈迪阿旺是于26日在伊党峇吉里区部会所的新邦二南州席补选的国盟政治演讲上,呼吁选民投票时务必谨慎认真考虑,而国家须由伊斯兰(穆斯林)来领导。

他也“劝请”巫统党员,投票给国盟候选人,以拯救国家和宗教,并造福所有种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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