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古晋16日讯)性侵小女友,男子今日原本欲认罪,但获知将面对的刑罚后,改变初衷不认罪。案件暂定于11月16日审前准备﹐以让被告可以谘询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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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22岁被告穆卡利斯阿斯拉夫阿吉斯,被指在去年12月17日大约傍晚6时10分,在甘榜林巴西连住家和当时只有15岁的女友发生性关系,在抵触刑事法典376(2)条文下遭提控。
基于被告不认罪,法官让被告在2名担保人以1万令吉人事保外,另外抵押现金1500令吉。与此同时,被告必须在每个月第一个星期一前往邻近的警局报到一次。
此外﹐另有一宗性侵小女友案﹐面对提控的被告也不认罪,案展11月16日审前准备后,于明年2月2日至3日过堂。
这名27岁被告斯提威肯森桑噶,被指在2010年11月2日大约凌晨12时15分,在甘榜布亚西连处的住家内和当时15岁的小女友发生性关系,今日被控以抵触刑事法典376(2)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