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8日讯)一名华裔男子因在公开场合中使用种族歧视言辞辱骂一名印裔妇女,并在明亮的白天对她实施飞踢攻击,导致妇女跌倒并擦伤。法官在综合考虑了伤人事件中涉及的种族主义动机等因素后,判处被告入狱3个月,并要求他赔偿受害者13新元2角(约44令吉93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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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王兴峰(32岁)面临一项蓄意伤害指控和一项蓄意伤害种族情绪指控。尽管被告否认指控,但经过审判后,法官于周一(8月7日)判定他有罪。被告对判决不满,提出上诉。

这一事件发生在2021年5月7日上午8时45分,当时,新加坡籍的印裔妇女妮塔在蔡厝港北桦苑公寓旁的有盖走廊散步,却遭一名男子用种族歧视的言辞辱骂,随后遭到飞踢,摔倒在地。受害者当时55岁,正在快步前往上班地点,脸部口罩已拉到下巴。

据案情显示,被告和未婚妻当时正在路过,注意到受害者的口罩没有正确佩戴,便上前提醒她将口罩遮住口鼻。受害者解释说,她正在锻炼,已经流了很多汗,所以把口罩拉下来。然而,被告却用侮辱性的种族言辞辱骂她,甚至将她踢倒在地,导致她的背部和手部擦伤。随后,被告和未婚妻离开了现场。

附近巴士站的一名女子目击了整个事件,赶紧上前扶起受害者。受害者抵达工作地点后,向主管报告了遭遇,并报警。

根据当时的新加坡疫情防控法规,当公众进行剧烈运动如跑步、慢跑或快走时,可以暂时摘下口罩,但在完成运动后必须立即重新佩戴。

控方早前在庭审中要求法官判处被告至少半年监禁,然而,被告的辩护律师请求对其轻判,只判处两周监禁。

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认为,被告的攻击行为涉及种族主义动机。他指出,新加坡是一个多元种族和宗教的社会,这种事件可能会严重影响新加坡的和平、治安和安全。

法官认为被告缺乏悔意,并表示此案需要判处有威慑力的刑罚。

法官在宣判时强调,必须防止和抵制这种种族歧视行为被“正常化”。

法官指出,被告的辩护律师忽视了受害者在事件中所受的心理创伤。受害者在作证时透露,每次经过事件发生地点,她都会因为害怕而哭泣,甚至称这起事件让她感觉“身为印裔是错误的”。

针对这一事件,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和多名部长公开谴责。

李显龙早前在社交媒体上谴责了这次袭击行为,称其为错误和可耻的。他表示,这种种族攻击违背了新加坡多元种族社会的价值观,以及新加坡对种族和谐的高度重视和尊重。他呼吁全体新加坡人团结起来反对种族歧视。 (部分人名音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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