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闽7日讯)马来西亚海事执法机构纳闽海事区逮捕了一艘油轮,罪名是疑涉及 15 项违法行为,其中包括在没有许可证/准证的情况下,运载 19 万升柴油,估计价值超过 40 万令吉。

      纳闽海事执法区主主努丁佐索海事船长,是于今日卜午十时,在纳闽海事执法局二楼会议厅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发表有关新闻。

     他表示,该局是于前天下午二时十分,在位于纳闽岛西北45.7海里位置,三宝垄油矿区水域附近,使用KM BISTARI进行名为 Op Sejahtera, Op Naga Timur, Op Khas Kuda Laut dan Op Tiris  巡逻时,检测到一艘悬挂马来西亚国旗的油轮。有关联合行动,是由本月三日进行至下月三日。

    有关油轮名为SAMUDRA SUCCESS,官方号码为330977,船长34.72米,寛6.7米,属于油船,建于1974年,2008年注册。据了解乃由美里开往纳闽。

    进一步检查还发现该船无船长、国内航运许可证(DSL)已过期、无船员名单、无货物舱单、无防污声明证书、无船舶保险文件、安全设备文件过期、国际载重线文件过期、货船安全证书文件过期和 国际防止油污染证书(IOPP/Form B 文件—)(Marpol Annex 1)到期。

   此外,已查明的其他3项违法行为是,这艘载有估计190,000升柴油的船只没有石油发展法(PDA)证书/许可证,没有购买燃料的收据/发票,涉嫌走私柴油和没有处理和运输燃料(柴油)的许可证。

   对船上的检查结果发现,船上有7名船员,其中6名船员是印度尼西亚公民,1名印度公民船员,年龄在20岁至55岁之间。所有船员均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案件将根据1952年《商船条例》, 1984 年石油法案/1974 年石油开发法案进行调查。

  马来西亚海事局还发现 1 起在1967 年海关法令下的 违法行为,即在检查时没有港口清关,与此同时,也违犯了《1961 年供应控制法》规定的1 项违法行为,并与《1974 年供应控制条例》一起解读,该违法行为乃没有《控制供应法信件》。

  该船和货物被扣押并带到纳闽海事执法区码头,然后移交给调查人员进行进一步调查马来西亚海事局提醒人们,向MERS 999 紧急热线或纳闽海区运营中心:087-427999,报告任何海上不当行为、紧急情况或事故。

海上犯法绝不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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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方面,他透露,今年迄今,在1952年《商船条例》下,该局共录下17宗违法案件,同时总共有33宗涉及各种违法行为的逮捕行动。

 他重申,海事执法局绝不会向我国水域的任何违法行动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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