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纽约5日讯)前高盛银行家黄宗华本应在8月7日入狱服刑,然而在美国地区法庭获准将其服刑暂缓3个月后,他再次获得1个月的暂缓服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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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华的代表律师阿尼菲罗在周五早上的审讯中向美国地区法庭法官葛布罗迪表示,大马政府与美国政府正在就让黄宗华回马助查一马发展公司(1MDB)资金挪用案进行谈判。
阿尼菲罗指出,大马政府与美国政府之间已就引渡黄宗华回国协议达成一致。
“他们(大马政府)希望黄宗华留在马来西亚,以协助他们进行案件调查。”
然而,检察官德鲁罗尔却持反对意见,他认为如果黄宗华被引渡回马,他将获得更长时间的自由。
“他(黄宗华)希望回到马来西亚,因为他在那里可以自由自在。”
德鲁罗尔主张,出于公众利益,黄宗华应立即入狱服刑。他认为黄宗华可以在牢中协助大马政府调查一马发展公司资金挪用案。
德鲁罗尔表示,美国政府正在与大马政府继续就黄宗华服刑后是否遣返回国一事进行谈判。
“这涉及到两个主权国家之间的讨论和问题解决。”
最终,美国地区法官葛布罗迪裁定再次批准黄宗华的暂缓服刑申请,以便两国政府继续谈判。
葛布罗迪表示,美国和马来西亚的利益可能存在分歧,因此最终决定将取决于两国的决策和方法。
黄宗华被指涉嫌协助一马发展公司挪用资金,因此被判入狱服刑10年。原定于5月4日服刑的他,于4月28日向法庭提出请求,希望能在入狱前与家人共度两个月,直至8月。
美国地区法庭最终批准了他的暂缓服刑申请,但没有作出进一步解释。
黄宗华涉嫌在2012年和2013年担任高盛集团银行家时,协助一马发展公司发售价值约65亿美元(约293亿8000万令吉)的债券。
其中,约45亿美元(约203亿4000万令吉)的资金被官员、银行和合伙人挪用,成为华尔街历史上最大的丑闻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