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莱斯市15日讯)3年前发生在加东亲善大厦的一宗印尼青年伊科慕约诺(26岁)陈尸房内的案件,近日在本市高等法庭审结,30岁马来西亚籍被告伊斯迈巴斯里对导致他人死亡的指控认罪后,被处以30年监禁。刑期从他被扣留时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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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由两名高庭法官拿督张万安和拿督海罗阿尔尼共同审理。被告聘请律师莫哈末沙扎里为他辩护。

据副检察司诺哈雅蒂奥马呈堂的文件显示,2012年2月25日,被告伊斯迈因急于返回沙巴斗湖与家人团聚,开口向伊科借钱。伊科称自己没钱,但留伊斯迈在屋里住宿。伊斯迈趁伊科睡着时,检查了伊科的行李包,找到260元。伊科被吵醒后,成功把钱追回;在过程中,伊科对伊斯迈说了一些侮辱性的话,让后者深感不快。26日凌晨两点,伊斯迈叫醒伊科,再问伊科是否真的不借钱给他?伊科生气,用脚踢中伊斯迈的膝盖,并叫伊斯迈滚出他的房间。

伊斯迈气忿的离开房间到厨房洗手和洗脸,发现一把刀子后就把它藏在口袋。他返回伊科的房间再度叫醒伊科,但遭到伊科的怒骂。在受到不断的侮辱且确定伊科不肯借钱后,伊斯迈拿出刀子往伊科的颈部猛插,尽管伊科极力反抗,但颈部、胸部和背部先后中刀,其中许多是致命性的。过程中,伊斯兰的左手也被割伤。

在打开了睡房的灯后,伊斯迈看到伊科大量流血。他然后用他的衣服擦去刀上的血迹,并把刀子丢出窗外。接着,他把伊科拖拉至对面的房间,然后用床垫和枕头把他盖住。据伊斯迈称,当时伊科仍有气息。

伊斯迈清理了现场的所有血迹,换了一件伊科的衣服,然后拿了伊科的260元离开。离开时,他从外面将铁门反锁。

伊斯迈当天乘坐巴士离开汶莱前往亚庇。

伊科的同事是在26日清晨无法联络到伊科,且在伊科的睡房看到血迹,于是向警方报案。警方是从伊斯迈的一位朋友处知道伊斯迈曾提及打斗事,于是将伊斯迈列为嫌犯,并对他发出通缉令。伊斯迈是于2012年3月8日在斗湖落网,并被带回汶莱面对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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