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晋26日讯)一名男子因擅自挪用公司的钱,怕被发现而选择报假案谎称被打枪,结果在报假案的罪名下,被判罚款800令吉,或以监禁14天取代。
Advertisement
此案被告为33岁沈某,被控于2022年5月28日,约凌晨4时47分,在10哩一带警局,被发现报假案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82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6个月,或罚款高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案情显示,被告在向警方报案时称,他的随身包里有雇主交托他的1万令吉和个人文件,惟有关的钱被偷了。
经警方的调查发现,被告报假案,他实际上没被打枪,而是挪用部分公款来偿还朋友的欠款。他报假案是为避免赔偿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