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莱斯市25日讯)一名本地男子因在公共场所做出猥亵行为而被处以1,5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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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岁的被告莫哈末赛鲁拉齐,若无法支付罚款将被监禁六周。

高级法官是在被告认罪后做出了以上判决。

根据指控,被告于2022年5月22日上午在久纳的一栋商业大楼内做出相关的猥亵行为。

被告在商业大楼内裸露并做出猥亵行为,并被一名女子发现。该名女子立即拿出手机拍照,但被告逃离现场。

该名女子于当天报案,警方很快就找到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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