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20日讯)一中年男子非法经营锯木工厂,今在地方法庭被提控,认罪后被判罚款5000令吉,另外须守行2年,且须以5000令吉保释金及1名担保人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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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黄氏,现年59岁。他被控于2019年4月2日上午10时30分,与另外4名嫌犯(未落网)被发现在乌也路3哩处,非法处理1237片锯木片,价值2025令吉(包含伐木税)。

被告皆被控抵触2015年森林法令96(1)条文,与相同法令96(3)条文同读,并可在95(3)条文和79条文下判。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可罚款2万5000令吉至15万令吉,或坐牢可达5年,或两者兼施。同时也必须缴付该森林资源价值的10倍予政府。

案情指,执法人员于2019年4月2日突击检查时,发现被告作为其他4名雇员的雇主,在乌也路处非法经营一个小规模锯木厂(用于家庭用途),包括1237片锯木片、叉车和木材刨平机。

另一方面,一名54岁的林氏,因为非法持有和运输木桐而被提控。

是名林某是被控于2019年4月8日在加拿逸处,被发现非法持有和运输249支木桐。此举被控抵触2015年森林法令96(1)条文。

他认罪后,已向砂拉越森林局缴付2万5000令吉的罚款,所有的木桐也已被没收,包括两辆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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