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7日讯)台湾发生了一起男子追求失恋女子并成为小三的事件。两人在金山洗温泉时发生了关系,并开始交往。然而,这段奸情被曝光后,男子的妻子要求小三赔偿100万元,而男子在法庭上证明他们交往了约半年,发生了至少30次以上的关系,并表示最终会和小三分手,原因是被妻子发现并且频率和次数过多,导致他感到体力不支。台北地院审理认为,小三侵害了正宫的权益,应向正宫赔偿10万元。

Advertisement

正宫声称,丈夫和小三在前年11月至去年4月期间发展了亲密关系。除了互相传讯说「爱你」外,丈夫甚至要求小三说「我想通过视频看着你,射出来」、「可以占用你几分钟吗?我从早上勃起到现在,不用发声,只想看着你的身体」。而小三也回复说「那你想看我哪里」,并没有拒绝。两人还多次发生性行为,当妻子发现后,她受到了严重的精神打击,要求小三赔偿100万元。

在全案审理期间,小三表示,她曾经与丈夫在一个煎饺店打工,而她与该店老板是朋友,间接认识了丈夫。后来,丈夫得知她和前男友分手,竟以自杀相逼要她同意追求他,所以她才在通讯软件上被动回应丈夫,两人根本没有私下见面,更没有发生性行为。

丈夫证实,小三和煎饺店老板的儿子分手后,会向他打听前男友的消息,两人才开始聊天。直到前年11月底的深夜11点多,小三说她心情不好,他就开车带着小三出去散心,在金山万里附近,小三提议去洗温泉,两人在那里发生了性行为。

丈夫表示,之后他发现小三与其他男人谈论性话题,愤怒地传讯说「你把我当炮友……我用心对待你,你却以炮友的方式对待我,记住你这样对我」等话。但最终分手是因为他感到体力不支,每次送小三去上补习班时,小三都会约他去摩铁,让他觉得「次数和频率太多了」,直到有一次他又和小三一起去摩铁,在接女儿的视讯电话时,他裸上身,可能被女儿向母亲告状,所以妻子后来拿走了他的手机查看,发现了他和小三的奸情。

丈夫指出,奸情曝光后,他和小三甚至去过一次旅馆,两人在洗温泉、去年4月和5月交往期间,应该发生了至少30次以上的性行为,地点包括摩铁、汽车后座和小三的家。

法官认为,丈夫提供的Google地图访问记录与他和小三的对话记录大致吻合,证明在他与妻子的婚姻期间,两人发生了多次性行为,侵害了正宫的权益。法庭判决小三应向正宫赔偿1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前一篇新闻江峰年:砂团党分散反对票
下一篇新闻完成首辆电动皮卡车生产 特斯拉2天内收近15万份预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