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莱斯市11日讯)都东县公署执法部对触犯2021年杂项罪行法令的3家公司开出了介于汶币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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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公共场所乱丢垃圾或没有维持施工地点的清洁,位于都东路的一所公司被罚款汶币500元;位于甘榜本古隆路的一所公司被罚款汶币1000元;以及位于加东甘榜马达马达的一所公司被罚款汶币1000元。

1周内缴清罚款

所有违法公司需在7天内缴清罚款。如果在开出罚单后的7天内未能缴纳相应罚款,相关公司可能被送上法庭。一旦定罪,可处以不低于汶币2000元且不超过汶币1万元的罚款,对于第二次或随后的违法行为,可处以不低于汶币1万元且不超过汶币3万元的罚款,或者判处不超过12个月的监禁,或者两者兼施。

都东县公署执法部提醒公众、公司和商业场所业主要始终保持环境清洁,特别是在商业场所和公共区域,不要在公共场所乱丢、堆放或遗留任何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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