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10日讯)2男子潜入一酒店房间内行窃,今认罪后各被判坐牢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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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被告分别为39岁林氏及42岁理查,他们被控于今年6月17日下午3时02分至3时05分,和另名嫌犯,在十字街处一酒店偷取数件衣服、裤子、包包和头梳。

两人此举被控抵触刑事法典380条文,偷窃罪控。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坐牢高达10年,另可加以罚款。

两人俯首认罪后,被判坐牢4个月及罚款2500令吉,基于2人没有缴付罚金,因此各须另坐牢6个月替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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