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4日讯)一名男子因在三年前,向一家电讯公司员工发送涉及种族和性内容的冒犯性短信,而被判罚款2万5000令吉,或以监禁15个月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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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被告为沈某,共面对5项控状。他被控与2019年6月、7月和12月期间,共发出5则具有冒犯性的信息予电讯公司员工。

他此举抵触1998年多媒体委员会法令第233(1)(a)条文,并可在第233(3)条文下受罚。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长达1年。

地庭法官阿菲达针对被告的每项控状判他罚款5000令吉,或以监禁3个月取代。

据悉,被告发送涉及种族和性的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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