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艺术及文化部长拿督斯里张庆信和移民局杠上,为了拯救中国籍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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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说贪污,另一方严厉否认,双方说辞不一,反贪局如今介入,是否查出水落石出?

这一石掀起千层浪,是否只是冰山一角,大家心里有数。

移民局是每个国家的旅客前来的第一道防线,形象如何,代表国家形象如何。严厉审查每个旅客之外,此乃法理依据,然而滥权贪赃枉法,这就要依法治罪了。

处理刑事诉讼的律师,都知道移民局葫芦里卖什么药,本地一名律师李素桦接手的一宗案件,其中国籍当事人因误信中介能代办特别延期居留准证,在出境时才惊觉所办准证是假证,因此遭到移民局羁押已经一月之久,这其实也只是冰山一角。

令狐公子也曾处理过类似案件,外籍新娘要更新居留签证,岂知中介中饱私囊,伪造印章,可怜当事人被逼吃死猫,只好认罪,罚款也锒铛入狱。赔了夫人又折兵!

话说回来,为何移民局的行径如此让人想入非非?

其中的弊端,乃是权力过大。例如:

第一:就羁押期限而言,根据刑事诉讼法,羁押的最长期限为7天或14天。然而,移民法允许对外国人连续拘留14天。甚至无止境的拘留。

第二:移民局法令下,没有阐明被拘留者的权利,包括(i)通知家人/朋友有关其拘留的权利和(ii)接触法律顾问的权利,这些都没有在相关的法令内阐明。

第三:黑箱作业。移民局理应在羁押期限验证有关外籍人士,在马来西亚逗留合法性的所有细节。最好立法一切透明化,录影为证。

令狐公子,有次在印尼旅行回国时,在机场看到该国的移民局官员,手拿著录影机摄录“犯罪现场”。

此举令人激赏,移民局官员全程摄录取证,是好事一桩,就是还原真相,保护自己的诚信之外,也捍卫涉案者的权益,避免双方说辞不一。

张庆信部长大闹移民局,来得正是时候,顺水推舟,是时候修改移民局法令了,这也是我国律师公会的意愿,以使其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评论: 周本兴 (执业律师/麻辣大状/令狐冲。著作:法庭恩仇录/我在黑帮的日子/要ubah也要跟Law走/马来西亚Law霸/情诗九九爱我久久/我的忧郁不是病/法庭揸Fit人。大马忧郁症关怀组长/讲师/法律顾问/人权律师/潜水诗人/创意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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