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8日讯|原本被控贩毒的一名中年汉上书检控署陈情获接纳,换得拥毒控状后直接认罪坐牢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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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过死刑控状的被告被指于2021年3月8日上午9时,在保佛某店内被发现拥有149.51克冰毒。

这项替代控状指他上述行为触犯1952年毒品法令第12(2)条文,罪成面对最少5年监禁和鞭打最少10下。被告因年龄已过50岁,因此逃过藤条鞭打皮肉之苦。

高庭司法专员阿米拉底巴讷下判时指出,我国毒品泛滥问题严重,毒品案件因此不能等闲视之。法庭遂判处被告入狱12年,刑期从被捕日算起。

本案控方代表是鲁斯淡沙聂、辩方则是蓝星、于婉君及陈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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