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都鲁20日讯)承认非法拥有毒药,华裔男子面对罚款2000令吉,或监禁3个月取代。

Advertisement

35岁赖姓被告是承认于今年4月2日,凌晨12时40分,在花园城市商业中心一带,非法拥有3粒总重量1.09克的药丸。

结查证后,确认是右美沙芬(Dextromethorphan),即一种镇咳药物。

有鉴于此,被告违反1952年毒药法令9(1)条文,并在该法令32(2)条文下定罪。此条文刑罚是罚款不超过3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可两者兼施。

前一篇新闻贼徒大胆砸墙潜入连锁店 砂商家被偷走10台昂贵手机
下一篇新闻世界竞争力排名大马跃升至第27位 政府加强经济基础获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