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纳闽16日讯|大马检疫隔离服务局于周二假纳闽快艇国际码头扣查来自邻国—汶莱的芒果,橘子及柠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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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该局总监纳兹鲁说,有关旅客在没有任何有效进口许可证的情况之下,携带有关水果企图进入纳闽。
此案将根据2011年马来西亚检疫和检验服务法(第728法令)第11(1)条文进行调查;一旦定罪可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6年或两者兼施。
对于第二次或随后再犯法,则将被罚款不超过1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7年或两者兼施。类似的执法行动将继续广大到全国所有入境口,对每一项进入我国的农产品进行检测和检查。
这也是为了确保进口到我国的植物,动物,鱼类,农产品等不受虫害,疾病和污染物的威胁,并符合已制定的条件和规定。